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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交通基础设施数智化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设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并对立项课题给予配套资助。本年度拟资助5-7项开放基金课题,相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范围:
1、凡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课题均在可申请的范围;
2、承担人必须是校外科技工作者、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的非本校45岁以下研究人员;
3、已承担我校开放基金还未结题者不能申请;
4、课题需围绕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领域科技与前沿问题,开展创新研究,并能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今年重点聚焦以下研究方向:
(1)交通基础设施数智化;
(2)智慧物流与无人载运技术;
(3)丝绸之路交通文化遗产数字化。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
3、申请人申请的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本项目的关系和区别;
4、申请书采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下载;
5、申请书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送“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同时将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发至312690339@qq.com,凡申请书不规范者,不予评审;
6、申请金额不超过3万元,研究期限2年,起始年限一律填写2026年9月1日-2028年8月31日;
7、受理截止日期:2026年9月15日,过期不受理;
8、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检索、查新,避免与国家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申报,同时,除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外,还应避免重复国际上已做过的工作。
三、考核要求
(一)开放课题在结题验收时开放课题研究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
1、以所在重点科研平台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署名单位,发表1篇论文,具体标准参考《长安大学学术期刊分级目录(2026版)》执行。
2、论文检索必须是研究论文或综述,简讯类文章不纳入统计;
4、凡发表在中科院年度《国际期刊预警名单》所列期刊的文章,不计入验收条件。
(二)成果署名要求
1、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专著、教材等知识产权成果,归重点科研平台和开放课题资助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并共同署名。
2、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发表论文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的一种:
(1)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长安大学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Highway Infrastructure Digitalizati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Xi’an, Shaanxi, China)。
(2)论文第一通讯作者为项目负责人,且其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Highway Infrastructure Digitalizati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X’an, Shaanxi, China)。
(3)论文第一作者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完成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时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为论文第一通讯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为长安大学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Highway Infrastructure Digitalization, Ministry of Education, Xi’an, Shaanxi, China)。
3.属开放课题资助的研究取得的论文、专利、专著、教材等成果,必须在研究成果中注明“长安大学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重点科研平台水平提升项目资助”(项目编号:……)。
4.承担开放课题的负责人需每年一次向本中心提交年度进展报告,项目结束后负责人需向重点实验室汇报研究工作,同时提交研究报告及相应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博士
电 话:18711189902
E-mail: 312690339@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育才路长安大学雁塔校区
道路基础设施数字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